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14日举办了一场政策例行吹风会,聚焦于解决中小企业账款回收难题的相关工作进展。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透露,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并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在广泛调研和听取企业意见后,针对中小企业回款困难的核心障碍,从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强化大型企业支付监管、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以及提升资金传导效率和融资支持四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完善行业账款支付规则。要求根据不同行业明确合理账期,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同时,倡导大型企业及时支付,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落实“60日付现承诺”。
第二,强化对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的监管。提出对故意拖延账期的大型企业进行联合约谈和整治;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账款披露要求;并发挥央企和国企在及时支付方面的示范作用。
第三,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管理。要求规范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的最长付款期限缩短至6个月;并加强对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监管,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第四,提升资金传导效率和融资支持。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柯吉欣指出,推动行业内企业及时支付账款、保障企业资金链畅通,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以及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前,多数行业尚未出台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利用这一“漏洞”,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通过模糊账期起算点、拖延验收或结算、以及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手段,故意延长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账期,导致其回款困难。
《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的结算支付规定,并明确账期起算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以及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内容,即“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这些要素针对性强,通过规范“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并推动其纳入合同示范文本,填补了各行业结算支付管理的空白,既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设定了明确界限,也让中小企业对回款时间和方式有了清晰预期。通过持续的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完善,逐步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IT之家注意到,《通知》积极引导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压缩至60天以内。龙头企业的及时支付行为将对整个产业链和行业内的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及时支付倡议,引导本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布并践行“60日付现承诺”,鼓励龙头企业自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支付方式向中小企业付款,此处现金支付包括银行转账等即时到账方式。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先行示范、带头表率,带动整个行业形成及时支付的良性生态。